我老公已經續簽H1b3年兩次,因為在申請綠卡(拿到了勞工卡I140,正在等排期),得以每年續簽H1b(今年剛剛續簽過).麵臨被解雇,理論上需要10天之內離境。
我也有H1b,可以讓他轉成H4留在美國,可是如果他在找到工作,還可以transfer H1b到新的工作並不算入當年配額麽?還是因為6年H1b用盡需要新單位重新申請H1b並占用當年配額?
若是受配額限製找工作就要困難的多,是不是他不應該走H4而是想別的辦法呢(比如去申請一個program重做學生,可是他已經有了很多學位(本科碩士博士),再讀一個純屬浪費時間金錢。
多謝各位老師回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