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階段也研究過如何開這些材料,發現這篇帖子,是美國的情況,可以找到一些線索http://bbs.wenxuecity.com/immigration/529465.html
關於健康證明,中國的規定是要證明沒有影響收養的重大疾病,鑒於美國的醫生似乎不可能給人這麽一攬子的保證,我們找到了中國對於外籍來華收養人健康上的要求,這估計是最嚴格的要求了,如果你和家庭醫生關係好,看看能否給你開出更模糊的證明,不行的話,一個辦法是對照這個。
外籍人士來華收養健康要求看這裏who can adopte下麵關於health requirement http://adoption.state.gov/country_information/country_specific_info.php?country-select=china
我們問了家庭醫生能否根據兩個月前的年度體檢結果開這個證明,醫生說如果有些項目沒有檢查過,要查過才能開。我們研究了中國體檢要求後,想起前不久為綠卡所做的體檢,問到那裏,說隻有AIDS一項沒有查過。交錢檢查後可以一個人再交幾十塊出具這封信。
在研究證明材料的同時,我們的移民律師還推薦我們和VA一個既懂國際收養又懂移民法的律師谘詢了一下。她認為我們目前的情況(H1B,PD 2008年3月,一月交了485,已經拿到了EAD),在中國收養成功,也沒有辦法把孩子帶過來。別人類似情況的成功各有原因,但是法律上說是不行的。
我們問收養手續在中國完成後,如果得不到美國簽證,是否可以在國內和孩子共同生活兩年,到時候file following to join,孩子不用等綠卡排期就過來,回答是否定的(這一點和論壇裏有位老師的理解不同)。因為雖然綠卡排期現在倒退了,但是也不會還要兩年才能得到正式綠卡,我們變綠的時候和孩子還沒共同生活兩年這麽久。而這位律師說H1B持有者隻有滿足和孩子共同生活兩年後,美國政府才承認我們完成了它眼中的收養,而不僅僅是在中國完成了收養手續。綠卡之後才收養的孩子就不再適用following to join,又將是漫長的等待。一盆冷水澆下來,我們隻能把收養的念頭放下了。
羅羅嗦嗦說了很多,也許後邊簽證的事情不適用於你的情況。那就放在這裏跟有類似難題的人們分享吧,也在這裏感謝走在這條路上的各位先行者提供的各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