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新年好。我們的排期一月份到了,有幾個485 filing的問題想請各位老師幫忙提個建議。多謝了。
我是NIW的主申請人,目前在PA。家人在IL。計劃是我也會在幾個月後搬到IL。所以,我希望我們的mailing address在IL,但打指紋在各自的工作地點。我們這個情況,應該是單獨遞交485,還是應該一起交?如果是一起交,應該是按PA住址交,還是按IL住址交?我的所有表填PA的住址,但485表 C/O一欄填IL的地址,是不是以後我的文件就可以都寄到IL,而在PA打指紋?另外,家人現在已經是EAD工作,這次在跟485一起交EAD申請,實際上應該是申請延期了,用不用單獨再交EAD的申請費?再次感謝,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