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請教高人

我在20076月得到美國綠卡之後,到明年6月滿5年之間,可以申請國籍,目前已經在美居住3年(continous residence

 

我自己創立了一家LLC公司,由於業務的關係,從去年起到現在,大部分時間人在中國(每半年回美3-4周),估計以後的5-6年也會如此。請問如果這樣下去,5年之後我還有資格遞交N-400申請國籍嗎?我公司會一直繳稅。

 

由於是為自己的公司長期住在中國,這5年期間我在中國的時間是否能算成在美國的continous residence

 

謝謝高人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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