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各位大俠:工作證明信和簡曆

我是TN在美國工作。今年年初,公司說可以幫申辦綠卡,要簡曆和以前工作過的公司的工作證明信。但是我沒能提供出所有以前工作的證明信,為了能在DEADLINE前交出申請,我在簡曆上刪掉了這兩段工作經曆。其中1,在加拿大的3個月的合同工,是加拿大的JOB AGENT給介紹的;第2個,在美國工作6個月,是美國的JOB AGENT找的,合同工,因為找到了目前這份工作,所以quit了。這兩段工作都是和現職位相關的。

現在我的PERM已批了,140正辦理之中。我是不是必須把這兩段工作經曆補上去?如果實在拿不到工作證明信怎麽辦?都是6、7年前的事了,人都換了,公司人事部都查不到記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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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8老師各位大俠:工作證明信和簡曆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668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11:39:49

謝謝8老師!我相關工作時間已超過申請EB2的要求,即使不加上這兩段工作經曆。我想USCIS應該會在以後的調查中查出這段工作經曆, -好好學習123- 給 好好學習123 發送悄悄話 (78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12:00:47

再問8老師: -好好學習123- 給 好好學習123 發送悄悄話 (246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12:20:27

回複:再問8老師: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345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14:48:18

謝謝8老師! -好好學習123- 給 好好學習12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2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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