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請教8大俠和皮老師:關於4年9個月申請公民的問題

非常感謝8老師簡潔清楚的回答!

關於第三個問題,還是有點疑問:即我每次回美國有時大約隻待了10天左右,是否有嫌疑隻是回來保持連續有效居民期,從而在申請公民的時候被刁難?在遞交申請之前,是否必須在美國原來所在州連續呆(physically)3個月以上?遞交申請之後是否可以回國等通知,再來半下一步?現在大約需要多少時間?

另外,我有個14歲的女兒,和我同時取得綠卡並回國,後來她沒有能夠每半年回來一次(但每年回來一次)。如果我帶她一起申請,因為她的居住時間已經置零了,是否有問題?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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