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綠卡26個月時,國內家中有事全家回國。後來雖然每5個月左右回來一次,但是時間都不長,大約半月到一月不等,總的在美居住時間目前已經累積了大約28個多月。現在有幾個問題請教:
1.聽說4年9個月時可以申請,不知是否申請時必須已經在美國累計居住30個月?
-Correct, 是申請時必須已經在美國累計居住30個月
2.居住時間是否按照每天累計,還是按月四舍五入?
如果按照天數算,是否湊夠30天即為一個月,不論這些天數實際分屬那個月?
-Correct.
3.雖然每5個月左右回來一次,但是時間都不長。這種情況在入籍申請時是否會遇到麻煩?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