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我現在是H1B,因為現在的工作太痛苦鬱悶,所以想先辭職轉成H4,再找工作轉新的H1B。我在網上也做過一些research,但還是希望這裏的高手指教一下:
1. H1B轉H4再轉H1B,新的H1B是不再占用每年quota的,所以可以隨時開始,對嗎?
2. 從H1B轉H4的時候要file一張change of status的form I-539,辭職最好是收到receipt notice (not the approval notice)之後;從收到receipt notice到最後收到change of status approval notice中間這段時間,legal status是”change of status pending status” ,這段pending的時間仍然抵減H1B六年的時間?
3. 最關鍵的問題:如果在pending status期間,我找到新的工作,新雇主在重新file H1B petition的時候會有什麽practical的問題嗎?是要再file一個什麽form去withdraw之前的I-539嗎?這樣會confuse USCIS導致新的H1B不被批準嗎?或者USCIS手裏同時有兩個case,一個是之前file的change of status I-539,一個是新的H1B petition,他們會不會弄亂了?
很多recruiter都建議H1B的人不要這麽折騰,要等新的H1B petition file上去了再辭職,但我實在不想再在現在的公司呆著了,快被累死了。懇請有經驗的童鞋指點一下,非常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