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8月底遞交了婚姻I-485申請,10月底收到AP,11月中旬在移民局網站上查看我的案子時突然看到通知,說郵局退回了移民局寄給我的信件。LG馬上打電話到移民局重新確認地址從沒變更過。此後陸續收到,一封含I-797表和一頁電話記錄的地址確認信,和分別二封含I-797C表的信,都通知12月下旬同一時間打指模。因I-797和I-797C表中的內容都一樣,都含I-485和I-765條形碼,以為是移民局重複郵寄了,所以隻帶了I-797表去打指模了,工作人員蓋了章,打了指模。一周後收到EAD。但昨天又收到移民局寄來的I-797C表,要求2月初去打指模。我的問題是:
1, 是移民局工作失誤,還是我上次去打指模應該帶I-797表和I-797C表,2月份打指模是補辦I-797C的?兩表有什麽不同嗎?
2, 遞交485後才知道應同時變更姓名,現有EAD,去申請SSN時,帶著結婚證可以免費變更姓和名嗎?或有其他好辦法?
3, 下一步應是麵談嗎?
4, 用中國護照和AP回中國後,肯定能入境返回美國嗎?沒綠卡還是有些擔心。
謝謝8老師和PJ老師的解答!感謝你們一貫熱情和無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