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863211和各位老師,我的雇主很滑頭,

前兩天剛在這問了我的身份問題,因為我和雇主有糾紛,想轉公司。但雇主拿NON-COMPETE合約威脅我。

但當時我有電子郵件和支票證明我的雇主讓我付H1B錢.可現在剛剛收到雇主的信和支票。說什麽他以前不知道讓我付錢時違法的,很後悔,會自己通知有關組織。而且複上一張公司支票,把我的錢退給我了。我還沒兌現。

這樣的話他是不是就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了?我就沒法告他了吧?即使可以告,是不是他的責任也很輕?我們公司隻有我這麽一個外國人。

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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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急問863211和各位老師,我的雇主很滑頭,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720 bytes) () 12/30/2010 postreply 10:44:20

回複:回複:急問863211和各位老師,我的雇主很滑頭,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80 bytes) () 12/30/2010 postreply 11:17:57

non-cpmpete不也分很多種嗎?不到CEO級別的不至於連工作也轉不了吧? -sheandI- 給 sheandI 發送悄悄話 sheandI 的博客首頁 (217 bytes) () 12/30/2010 postreply 14:27:27

一定要找到一份你簽過的non-compete agreement -guluoguawen- 給 guluoguawen 發送悄悄話 (195 bytes) () 12/30/2010 postreply 15: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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