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請教pjiang老師 和 863211,如果接受這份工作會影響綠卡的批準嗎?


我先生得到一個offer,通過一個比較大的conslutant公司去一家大的軟件公司工作,屬於conslutant公司的full time雇員,也給辦H1 transfer,派到軟件公司去做contractor的工作。軟件公司的contractor工作有兩種:一種最多隻能做一年,滿一年後就要離開,至少要間隔3個月才能再回去做,第二種是可以一直做下去,沒有期限限製。我先生的屬於第二種,可以一直做下去。我們485早遞上去了,去年還收到移民局interview的通知,麵試結束時移民官告訴我們approved了,等排期一到就會發綠卡,照現在排期的速度,至少還要等一年半。我們知道在 I-485 pending 期間換工作要保證職位的相同/相似性,到軟件公司去做的contractor工作和我先生申請綠卡時的職位相同。其實我先生曾是這家軟件公司的full time雇員,當初綠卡就是這家軟件公司給申請的,(其實當初綠卡就是這家軟件公司給申請的,我先生當時是這家軟件公司的full time雇員。)這次回去工作是contractor。但pjiang老師在《試釋I-485 pending換工作的180天》說“除了 same/similar 的要求,這個職位應該也是 permanent position. 一般而言,contractor 的工作帶有臨時的意味。” 我們搞不清現在這種情況是否還符合綠卡申請的 permanent position的要求?如果接受這個offer,將是conslutant公司的full time的 H1雇員,應該是 permanent position,但在軟件公司是屬於contractor的工作,不過可以一直做下去,沒有期限限製,那麽接受這份工作還符合綠卡申請 的permanent position的要求嗎?會不會影響綠卡的批準?conslutant公司催得很急,讓盡快給答複,我先生還麵試了兩家軟件公司的full time工作,在等答複,要1,2個星期才知道結果。我們要趕快做決定,去不去這家conslutant公司工作?想先弄清楚接受這份工作會影響綠卡的批準嗎?請pjiang老師 ,863211幫忙答複一下,不勝感謝!

另外請教一下,如果用了EAD工作(有的公司不願意給辦H1 transfer),之後又換了公司,願意給辦H1 transfer,是否最好轉回用 H1的身份工作?但用過EAD,要轉回 H1,是否隻能出境去簽證?這樣再入境時才能拿到新的I-94? 還是跟一般的H1 transfer一樣,移民局批準時就給了新的I-94,不用再出境去簽?

請兩位熱心的大俠高人給解答一下疑問,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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