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863211等老師

來源: 重新注冊筆名 2010-02-25 14:40:1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45 bytes)
幾年來一直是同時有 H1B status 和 EAD。H1B到11月份到期,現在律師準備H1B第二次延期申請,估計下個月他還會建議我申請EAD,因為EAD 再有幾個月也到期了。盡管申請費、律師費都是公司出,但我還是想知道有沒有必要同時擁有兩種工作許可。如果沒有必要,那保持哪種工作許可比較好呢?

我是綠卡主申請人,去年年中已經通過了麵試,現在在等排期。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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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Pjiang、863211等老師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584 bytes) () 02/25/2010 postreply 18:51:36

Thanks a lot for your suggestion! -重新注冊筆名- 給 重新注冊筆名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6/2010 postreply 0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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