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能否用以前的priority date?整天提心吊膽的

我的第一個140(勞工紙-EB2)已經批了,但不是我現在工作的公司。我現在工作的公司是加州的,當時他們不同意。而sponsor我140的這家公司是另外一個州的。現在經濟形勢不好,這家公司的前景突然黯淡下來。如果我現在的公司開始幫我辦,能否用我前一個140的priority date? 假如其他transfer日期的條件都滿足的話。我曾經問過我的律師,他們講不可以,因為這種140是因為勞工紙。而這個就業名額不是加州的。
再一個,我從來就沒去外州的這間公司工作過,這個不知也是不是問題?
多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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