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1. 現找到份工作與之前工作相似,公司說可以給封Letter of Intention to Hire,不知這能不能當Employment Varifacation letter....當然不可以!
2. USCIS 要求兩份Paid stub,我沒有,是否能解釋?
....最好的解釋是公司還沒有支付我工資呢!
移民局就是已經知道您沒有工作才這樣做的。
答案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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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回覆,那麽看來...
-叫羊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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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9 postreply
2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