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1. 現找到份工作與之前工作相似,公司說可以給封Letter of Intention to Hire,不知這能不能當Employment Varifacation letter....當然不可以! 2. USCIS 要求兩份Paid stub,我沒有,是否能解釋? ....最好的解釋是公司還沒有支付我工資呢! 移民局就是已經知道您沒有工作才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