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在《J-1簽證豁免申請辦法(修訂稿)》中,申請材料有一項為:
“美方機構出具的正式聘書(寫明工作內容、職位、聘用期限並承諾幫助進行豁免申請及轉簽證等內容)”
我在一個生物研究所工作,手上有一份原來的OFFER LETTER, 今天給人事處去信要所謂的"正式聘書",她又給了個VERIFICATION LETTER,但沒有說承諾幫助進行豁免申請及轉簽證的內容",有點納悶.
我感覺要是沒有承諾幫助進行豁免申請及轉簽證的內容是不行的.想聽聽各位過來人的意見,估計還得再去人事處要,不知道直接找實驗室的老板寫這個"正式聘書"行不行.最好哪位朋友有個範本,我直接抄了找人去簽字.
比較著急,謝謝各位的回複,鞠躬了!!!
請問各位前輩:J1 Waiver所需要的“美方正式聘書”是怎麽辦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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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要把OFFER的原件寄過去,還是複印件就行? 謝謝了!!!
-moyi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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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09 postreply
17: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