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863211看到並回複,謝謝

這麽說來,還是能用H1就用H1, 盡量不要用EAD,你說是吧?我的具體情況是這樣:07年1月遞I140, 07年8月遞的I485,07年11月I140approved, 去年我的case 被轉到NBC, 今年4月被通知去重打指紋,今年7月被通知到local office (baltimore) 麵談(其實也就是向我要些有關我目前工作的證明材料等)。我現在準備回國工作,這個綠卡申請問題嘛,有點雞肋意味,我是這樣想的,如果能保持這個pending狀態直到拿到卡,那就盡量保持,實在保持不了,比如在國內呆時間長被USCIS發現等,那就算了, 也就是說, 能保持到什麽時候就保持到什麽時候,因為花費那麽大精力財力申請,現在馬上放棄是有點不忍心,再說也想留條退路, 萬一不想在國內呆還可以很方便的出來。 所以我想在回國前申請AP和EAD,以方便在回國後這一年內來美參加會議或者到大學機構等作短期的工作訪問。 本來申請EAD,是想如果這一年內有機會來美作短期(3個月或半年)工作訪問,不用對方為我辦h1就可以工作,這樣方便簡單,省卻辦H1de繁瑣手續,對方(主要是大學)容易給我short-term offer.但經過以上你對我很多問題的詳細解答,我感覺申請這個EAD好像也沒什麽用處, 因為假如某學校邀請我到這作短期工作,我用EAD,工作完再回國就很麻煩, 485就很可能失效,是吧?所以倒不如索性一定要對方為我辦到H1才到這短期工作,申請不到H1就寧願不用EAD工作,隻是出來參加會議或呆幾星期。當然,這其中如果收到USCIS的RFE,那就沒辦法了,隻好徹底放棄了(我想今年剛去打過指紋和麵談過, 因此他們應該比較放心的case吧, 在一年半載內因該不會再要我補材料什麽的吧)。綜合考慮以上各種因素,您認為我現在申請EAD有用嗎?如果沒什麽用,那我就不申請了,隻申請AP就好,還可以省幾百刀:)您有什麽好建議嗎?再次感謝您的非常耐心的解答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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