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請皮匠,863211及各位高人指教,不勝感激!

小議加拿大、墨西哥 30 天往返的規定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0&postID=30824

讀了皮匠的帖子,有一點未明。
貌似:拿著護照,加拿大簽證,有效的I-94就可以再入美國????(如果是F1,入關時不要看I-20嗎? 海關查得嚴嗎?)
有經驗的高人請講一下經驗好嗎?是乘飛機。

我有一朋友的孩子,今年美國暑期學校6周,F1簽證(一次入境)。
護照有效(超過六個月)
入境美國時,I-94是F1-D/S
I-20是學校4月份簽的字(一年有效),但在第一頁寫明是6周的program (包括具體結束時間)
她有有效的加拿大簽證

請問這種情況下,他如果在暑期學校結束後,馬上去加拿大一周,然後再回美國,符合30-day rule/policy嗎?(機票是訂好的從美國回國,這樣從加拿大回來後,再呆幾天就回國。)。如果行,需要注意什麽?

如果不行,還有什麽辦法再入境美國?需要學校再出什麽手續呢?(估計program已結束,學校不會願意出吧?)

以買好了從美國回國機票為理由再辦B簽證,在加拿大好簽嗎?

機場有辦簽證的嗎?(我有一朋友以前經加拿大去美國但沒有加拿大過境簽證,是在飛機在加拿大降落後在機場補辦的)

還有什麽好辦法嗎?我想了好久也沒想明白。

問題很多,多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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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急問!請皮匠,863211及各位高人指教,不勝感激! -sdfsdfsdff- 給 sdfsdfsdff 發送悄悄話 (360 bytes) () 07/28/2009 postreply 09:32:30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opinion. -usedtobeadoctor- 給 usedtobeadoctor 發送悄悄話 (37 bytes) () 07/28/2009 postreply 18: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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