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J-1豁免後申請婚姻綠卡兼EAD,Advance parole. 因為聽說如果出美國再回來時就不再是J-1身份了,那就意味著不能再用J-1在現在的地方上班了。如果用EAD繼續上班,是當場交給人事科EAD就可以上班了呢還是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批準?多謝回答
請問EAD拿到後交給雇主是可以立刻生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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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個I9表格, 你和HR簽字就行 -____- ♀ (0 bytes) () 09/10/2004 postreply 08:53:50
• Thank you. -EAD問題- ♀ (0 bytes) () 09/10/2004 postreply 0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