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就要去另外一個州工作,但老婆孩子暫時不走。我問我律師的助手要不要向移
民局報告我下個月的新地址,她說如果老婆孩子還在這裏,可以不用。理由是,移民局要報告新地址是為了把綠卡準確寄到,沒有其它目的。是這樣嗎?
謝了!
各位老師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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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sense - 回複:各位老師請賜教
-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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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009 postreply
08: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