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就要去另外一個州工作,但老婆孩子暫時不走。我問我律師的助手要不要向移 民局報告我下個月的新地址,她說如果老婆孩子還在這裏,可以不用。理由是,移民局要報告新地址是為了把綠卡準確寄到,沒有其它目的。是這樣嗎? 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