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們應該反其道而行之, 不但國家配額不能取消, 剩餘名額的使用也應設一個上限, 既不能超過其本身配額的2倍. 如果是這樣的話, 以FY2008為例, 中國EB2就能從印度獲得的剩餘名額那裏再得到3000左右, 印度則要退出5000左右, 多退的2000來個名額可以惠及EB3. 即便上限為本身配額的1倍. 中國EB2也和現在差不多. 但EB3 能受惠更多.
剩餘名額使用不設上限, 聽起來好象中國可以多得一點, 由於印度的申請人數是中國的將近4倍, 中國永遠不可能使用超過自身配額的1倍.
俺曾經看過老美網站關於國家配額議案的討論, 老美一多半人不願意看到到處都是老印. 俺相信, 在當前的經濟形式下, 這樣的遊說更奏效, 而且還有多元化的加分. 弟兄姐妹, 哪位願意自告奮勇擬定一個草稿, 俺等略加修改, 分頭寄信給各州參眾議院.
事不宜遲, 7, 8, 9月馬上就要分配剩餘名額了, 大家越快給議員寫信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