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需要給移民局寫信withdraw I-485嗎?律師說必須給移民局寫回答RFE,既然不能提供RFE的要求就必須在移民局的規定期日寫信withdraw I-485,對RFE不能不理。
2. 除了給移民局寫信withdraw I-485還有更好的辦法能拖延一段時間嗎?本人加拿大公民,已決定放棄綠卡申請,返回加拿大,但賣房子,準備搬家和孩子學校都需要時間。移民局要求5月初回信,但我們想6月離境。
3.如果在此期間我需要去加拿大參加公司麵試,在回美入境時會不會有麻煩?當然我可以以visitor入境,但家人若不與我一同出境和以visitor入境,他們是不是有麻煩?
4.我們的I-94一直有效,可能失業後公司withdraw 我的H1-B,但在前一家公司的H1-B仍然有效,可是他們不願給出符合移民局要求的雇主證明。
懇求Pjiang及各位明人指點,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