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 我之前的公司已經在2月底report給uscis了. 我收到了律師的信.
現在我擔心的是, 如果我等啊等, 比如說, 到8月底, h4 notice下來了, 如果很不幸的, 沒有i94, 這麽是不是就意味著我被deny? 就是必須出境get visa stamp? 那麽這個時候不就等於我超過180天沒有合法身份了嗎? (從2月底到8月底)
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 我之前和給我老公辦綠卡的律師討論過這個問題, 他的意思就是這樣, 所以他建議我一起再file一個h4. 不過他對h1h4好像也不是很明白, 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對.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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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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