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助!請皮匠或各位知情者幫忙,我突然被移民局告知out of status了

我的情況是這樣, 我是臨時婚姻綠卡。在去年臨時綠卡過期前,我因一些原因file了和老公離婚手續,並請律師申請了自我免除臨時綠卡I-751.但後來我和老公經過婚姻心理谘詢和調節,我們又和好了。於是我撤了離婚申請,要求律師改換joint I-751.後來收到了移民局的麵試通知。我和老公及律師一起去了麵試。結果移民官告訴我們我的律師沒有close我的第一個申請(自我免除申請),又file了jointI-751,關鍵是律師沒有付支票,移民局就沒接受我的joint申請。麵試時移民官當時就讓我簽字取消了我的自我免除申請,說我從今天起out of status了, 並給我30天的notice去準備材料從新申請。我和老公當天就去了律師處從新簽了jointI-751並從新寫了支票給了律師。律師說馬上辦理但告訴我說他第二天要去中國2個星期,但他會告訴他的助理去辦理。可是我這幾天發email打電話他們都不回我, 去他的office也找不到他的助理。我著急死了, 隻有30天的時間啊。我想問一下如果現在換律師或自我申請是否可以?我不打算再請律師了,我花$3500找了這麽不負責任的律師,都是由於他的失誤才造成我今天的狀況。如果我不再聯係我的律師(他們總不會電話),直接寄材料給移民局,移民局如果收到2份材料和2張check怎麽辦。還有我的case現在變得複雜了,我是否需要加其他材料去說明我為什麽取消第一次的751改換成joint751.我隻有30天的時間,否則要讓我處境了。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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