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是先簽一年合同,之後renew(機會很大)。
我的顧慮主要是這份工作不提供長期合同,我雖然向往回國發展,但來美國多年了也不知道回國能否適應,所以希望保持H1B,留條後路,甚至辦個綠卡(白日夢啦)。
因為有不少H1B被派回中國的例子,所以我想長期回國並且保持H1B應該在法規上行得通。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經曆的朋友說一說?我應該用那些理由讓HR管H1B簽證的相關人員同意為我辦理H1B,Immigration Service那邊也沒問題?如果實在不行,自己出錢辦有必要嗎?非常需要有這方麵經驗的朋友給些建議。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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