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PJIANG老師的回複真的很激動加萬分感謝。其實在發這個帖子之前我很認真很認真的讀了你的關於AP的帖子。不好意思,本人好像太笨,還是有疑惑。如果按照“使用 AP 的大原則一條是--揣著 AP 出去,舉著 AP 進來”,我得等AP到手再走;如果按照“AP 其實是相當於簽證。而簽證是給予你入境一個國家的證明文件,不管你是從哪兒來。中國也好,加拿大也行,你有簽證就可以申請入境,哪怕你來自月球上。所以不存在“回中國”的 AP 不能用於從加拿大來美國一說。 ”我因該沒有問題。煩請PJIANG老師再告訴我一下,YES OR NO.再次感謝!
回複:回複:重新申請的AP沒有拿到,可以先離境再寄到中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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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回複:重新申請的AP沒有拿到,可以先離境再寄到中國嗎 -waitingnhoping- ♀ (397 bytes) () 02/06/2009 postreply 18:22:40
• 你先生用了EAD,已經成為AOS身份.你也自動轉為AOS. -風雨娉婷- ♀ (81 bytes) () 02/06/2009 postreply 21: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