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出在,由於護照上的visa stamp 到期,她公司的律師建議get a new visa stamp and renew L1 visa, 老婆帶兒子去年11初回北京(我仍在美國)提交了L1 visa renew application (現在看來是最大的錯誤)。但是她的申請被check,至今無結果(我一直打DC的電話詢問status,總是告訴我pengding)。按理說隻是耐心等待的事,可是問題來了,她們公司被另一公司acquire,從2月1日起就是另一公司了。如果她的申請能在1月30日之前被批準還好,否則就算申請下來也沒用,因為她們原來的公司將不存在。
而我最近被lay off,officially我的最後工作日是2月中旬某天。如果她的L1 visa在1月30日之前批不下來,請問:
1)是不是我們的I-94都將立即失效(因為她原來的公司將不存在),而我在美國的status還有EAD將不再有效?
2)是不是我必須離開美國或者change my status?
3)我是否應該告訴我的公司stop paying me in February? (唉,估計這樣我就拿不到severance pack了)
我現在被老婆的埋怨聲淹沒,也沒心思找下一份工作。希望大家指點迷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