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探親,她的簽證12月14日到期,我想幫她續簽,讓她在美國和我們過完春節,到2009年2月初回國。但她打算2009年6月,7月再來美國。不知道美國移民局是否有規定兩次來美探親之間要間隔幾個月以上?如果是,我也許這次不給她續簽,以保證她2009年夏天能拿到來美簽證。
謝謝回答我問題的“法律顧問”。
請教:現在美國探親的媽媽如2009年2月回國,她是否還能在2009年6月回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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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4哪天到期?
-這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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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8 postreply
07: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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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B2簽證,今年12/14日到期。打算續簽。但希望不妨礙夏天來美。
-香草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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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8 postreply
0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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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在美國境內延期吧?
-這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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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8 postreply
0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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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美國境內延期。抱歉,我沒說的很清楚。她簽證明年6月5日到期,
-香草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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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8 postreply
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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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以後再簽可能會有麻煩。 簽證過期前再入境
-這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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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8 postreply
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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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很重要!我昨天已經給媽媽file了I-539.
-香草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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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2008 postreply
07: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