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她拿的就是永久綠卡 - 新問題來了

從這個角度想,既然入籍隻跟臨時綠卡的頒發日期掛鉤,入籍就暫且不管。
如果婚姻維持一年後遞交I-751,也不存在什麽永久或臨時的問題了(到那時拿到的就是永久卡)。這樣她現在也沒有必要自尋煩惱“換回”臨時綠卡了,等到一年後再遞交I-751好了(移民局就再發一張就好了)。
看來還是要勸勸她,能呆下去就呆下去吧 - 還是要從現實的角度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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