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JIANG及各位,想讓大家幫著確認180天換工作的說法, 謝謝了!

看了很多帖子,都講隻有提交了485申請後,180天,且140批了,才可換工作. 但我的理解是, employeement based 綠卡申請是for future job,隻要是sponsor不收回申請,隻要你有合法身份,(沒交485的,必須transfer H1; 交了485的,不但可transfer H1, 或者選擇用EAD.)那麽,就算不到180天或根本還不到排期沒有交485, 也是可以換工作的.這樣理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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