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前我們的確一起生活。 入籍後他跑到遠一點的地方工作,因此分居了。但幾個月後他要求以一年分居的理由來申請離婚。
這樣我們欺騙法院,如果我再婚為未來的老公申請綠卡,移民局會不會發現我們欺騙法院而離婚,會不會撤回我的公民身份?
回複:入籍離婚,再婚
所有跟帖:
• 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labird- ♀ (164 bytes) () 09/09/2008 postreply 12:46:04
• 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猶豫女人- ♀ (140 bytes) () 09/09/2008 postreply 13:24:51
• 回複: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sdfsdfsdff- ♀ (452 bytes) () 09/09/2008 postreply 14:42:18
• 回複:回複: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猶豫女人- ♀ (6 bytes) () 09/09/2008 postreply 17:35:42
• 人才啊!人才。 -lliu- ♂ (0 bytes) () 09/09/2008 postreply 1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