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前我們的確一起生活。 入籍後他跑到遠一點的地方工作,因此分居了。但幾個月後他要求以一年分居的理由來申請離婚。
這樣我們欺騙法院,如果我再婚為未來的老公申請綠卡,移民局會不會發現我們欺騙法院而離婚,會不會撤回我的公民身份?
回複:入籍離婚,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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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la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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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8 postreply
1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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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猶豫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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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8 postreply
1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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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sdfsdfsd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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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8 postreply
14: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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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回複:不用什麽理由就可以離婚。 為什麽要用分居一年呢?
-猶豫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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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8 postreply
17: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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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啊!人才。
-l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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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8 postreply
1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