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最大問題是在申請新AP的時候人不在美國。但是裏麵也提到了舊的AP需要SURRENDER。 我看了律師給我的EXTENSION函,裏麵隻要求原AP的複印件而不是交回原件。
我現在可能隻能改變行程了,就是說在舊AP失效前(11月28日)回來。按照“同流合汙”的說法,在我離開美國後收到新的AP是有效的就行了。
謝謝各位!
看了這個CASE。情況略有不同。
所有跟帖:
• only after 新AP has been approved, you are safe to leave USA -blackbird-MD- ♂ (43 bytes) () 08/06/2008 postreply 09:07:40
• SIGH!有誰知道現在AP申請一下大概要多長時間啊? -法老- ♂ (120 bytes) () 08/06/2008 postreply 09: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