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最大問題是在申請新AP的時候人不在美國。但是裏麵也提到了舊的AP需要SURRENDER。 我看了律師給我的EXTENSION函,裏麵隻要求原AP的複印件而不是交回原件。
我現在可能隻能改變行程了,就是說在舊AP失效前(11月28日)回來。按照“同流合汙”的說法,在我離開美國後收到新的AP是有效的就行了。
謝謝各位!
看了這個CASE。情況略有不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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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after 新AP has been approved, you are safe to leave USA
-blackbir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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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08 postreply
0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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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H!有誰知道現在AP申請一下大概要多長時間啊?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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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08 postreply
09: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