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Just Call USCIS_they said the stay

回答: 回複:Re: Denial of I-539 extension (Parents' B-2)Bodd2008-07-11 06:49:40

對不起,是我前麵看錯了,我以為你說的是今年十月,其實你說的是去年十月。

你放心,移民局裏的工作人員有的是不學無術的,即使是他們有人回答你什麽,也不是一定完全正確的,一切都要按照條款來執行。按照你父母的情況,他們並沒有逾期超過180天,不過你們也有疏忽的地方,下麵我來分析。

首先,申請延期,在等待審批結果之前是合法居留;其次,既然你們申請的是延期到04/15/08,那麽保險起見,你父母其實最好在04/15/08之前離境,否則,如果移民局由於拖拉在04/15/08之後才審理,批準的話,出於人道也隻會從批準之日起隻給你幾天時間準備離境,要想趕上都很不容易(它都不會給你留出寄郵件的時間的);要是拒絕的話,從拒絕的那一天起就成非法了。這就是你們疏忽的地方,你們應該不管有沒有得到任何結果,都在04/15/08前離境,這樣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了。

鑒於你們現在的情況,我的建議是:

如果你父母想回國的話,那就趕緊走,逾期的時間越少越好,他們的情況肯定不算超過180天,這封拒絕信千萬要保管好,有了它,將來就是鐵的證明,如果沒了它,你父母下次簽證就有的磨難了;

如果你們打算馬上給父母辦綠卡的話(前提是你們是公民),最好他們別走了,再有個一年多也就差不多了,情況我前文說過,總之隻要留在這裏,一切都沒有問題。

別太憂心,別太憤怒。一切都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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