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Xiaobaitu,Pjiang以及各位熱心人關於H-1,H-4兩問題

各位熱心人:
本人I-485 pending,有AP,已經使用回國一次,沒換過雇主, H-1B仍然有效到明年七月。 計劃回國結婚,我覺得回來簽H-1B會對老婆簽H-4有好處。因為我護照上沒有H-1的簽證。我有兩個問題:
1)H-1B 可以在幾個領館都能簽嗎?有沒有區域限製?我出國是學生在北京簽的,現在女友在成都,我可以在成都簽H-1嗎?
2)如果領結婚證兩天後就和老婆去領事館攜簽H-1和H-4,還是我先去簽H-1,過一個月老婆去簽H-4?哪種選擇更好?
謝謝各位熱心人!

所有跟帖: 

居住美國的申請人可以在任何領館簽。如果你們有真實婚姻的充分證據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195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20:24:32

xiaobaitu, 太感謝了 -quenching- 給 quenchi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09/2008 postreply 2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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