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Xiaobaitu,Pjiang以及各位熱心人關於H-1,H-4兩問題
各位熱心人:
本人I-485 pending,有AP,已經使用回國一次,沒換過雇主, H-1B仍然有效到明年七月。 計劃回國結婚,我覺得回來簽H-1B會對老婆簽H-4有好處。因為我護照上沒有H-1的簽證。我有兩個問題:
1)H-1B 可以在幾個領館都能簽嗎?有沒有區域限製?我出國是學生在北京簽的,現在女友在成都,我可以在成都簽H-1嗎?
2)如果領結婚證兩天後就和老婆去領事館攜簽H-1和H-4,還是我先去簽H-1,過一個月老婆去簽H-4?哪種選擇更好?
謝謝各位熱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