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的上訴必須是你的公民配偶提出,你無權filing,通常

I-130的被拒都是 因為公民一方 寫信要求withdraw造成的,所以如果對方不配合,I-485 MTR就毫無意義
如果是以上情況,隻能在 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申請I-360,同時或在I-360批準後遞交新的 I-485,以受虐待配偶的身 份來申請綠卡。但通常這類案件被拒後,移民 局除非 認定是假結婚,否則不會將當事人納入遞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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