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離境信息打成“曆經”了。我父母的剛剛被拒,要在30天之內離境。這已經是我們發出申請後的5個月了。我想問是不是將來要把這次離境的登機牌寄給移民局,已表示沒有逗留超過30天。不知你們當時怎麽做的?
如果你父母是多次往返簽證,那麽他們還是可以回去再回來,在最後一次入境時那6個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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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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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給簽證官登機牌,他們從護照上出入鏡的章就可以知道你什麽時候離境的。隻是把移民局的REJECTION NOTICE給他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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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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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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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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