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父母

回答: 父母biella2008-06-10 17:12:04

我把離境信息打成“曆經”了。我父母的剛剛被拒,要在30天之內離境。這已經是我們發出申請後的5個月了。我想問是不是將來要把這次離境的登機牌寄給移民局,已表示沒有逗留超過30天。不知你們當時怎麽做的?

如果你父母是多次往返簽證,那麽他們還是可以回去再回來,在最後一次入境時那6個月的期限。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