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為看到申請N-470是要求每年至少為美國的單位工作半年,而我隻有4個月,能不能把這4個月讓單位填成比如8個月,也就是說,在境外每年為美國的時間是按半職算,這樣在境外的時間不就從不滿半年變成8個月了嗎? 是不是就符合申請N-470的條件了?
2.再有一個月綠卡批準就滿申請N-470所要求的一年了,是不是在批準之前滿一年就可以了?
3. 必須等到N-470批準之後才能回國嗎?
當然通過申請131是能夠保幾年的,但如果可能的話還是先先考慮N-470.
非常感謝熱情的幫助。
• 讓美國的政府單位為你謊報工作時間很可能有困難。另外遞交N-470 -xiaobaitu- ♀ (100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0:43:45
• 謝謝大師:不需要謊報時間,隻要按每天4小時,總共就8個月了 -孩子他爹爹- ♂ (27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5:50:47
• N-470的petitioner必須是你的雇主,所以理論上不可能寄到你的 -xiaobaitu- ♀ (3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5:56:33
• 謝謝!上述關鍵問題可操作否? -孩子他爹爹- ♂ (116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6:28:22
• 那要看你的雇主是否同意做如此聲明,通常美國政府的部門是不會 -xiaobaitu- ♀ (12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7:13:22
• 謝謝!雇主同意做此聲明的 -孩子他爹爹- ♂ (8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20: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