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綠卡還不到一年,要回中國工作,每年的時間是這樣分配的:每年要為美國的單位(政府/非盈利性質)工作4個月(每日8小時),其中每年回美國工作2個月,另外兩個月在中國為美國的單位工作;剩下的8個月為國內的單位工作。問題:
1. 因為看到申請N-470是要求每年至少為美國的單位工作半年,而我隻有4個月,能不能把這4個月讓單位填成比如8個月,也就是說,在境外每年為美國的時間是按半職算,這樣在境外的時間不就從不滿半年變成8個月了嗎? 是不是就符合申請N-470的條件了?
2.再有一個月綠卡批準就滿申請N-470所要求的一年了,是不是在批準之前滿一年就可以了?
3. 必須等到N-470批準之後才能回國嗎?
當然通過申請131是能夠保幾年的,但如果可能的話還是先先考慮N-470.
非常感謝熱情的幫助。
境外為美國半職工作如何保綠卡?
所有跟帖:
•
讓美國的政府單位為你謊報工作時間很可能有困難。另外遞交N-470
-xiaobaitu-
♀
(100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0:43:45
•
謝謝大師:不需要謊報時間,隻要按每天4小時,總共就8個月了
-孩子他爹爹-
♂
(27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5:50:47
•
N-470的petitioner必須是你的雇主,所以理論上不可能寄到你的
-xiaobaitu-
♀
(3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5:56:33
•
謝謝!上述關鍵問題可操作否?
-孩子他爹爹-
♂
(116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6:28:22
•
那要看你的雇主是否同意做如此聲明,通常美國政府的部門是不會
-xiaobaitu-
♀
(12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17:13:22
•
謝謝!雇主同意做此聲明的
-孩子他爹爹-
♂
(82 bytes)
()
05/26/2008 postreply
20: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