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sam_pear_k, PJiang, 小白兔大師們請急救: 職業綠卡打廣告時的學曆和工作經驗要求

balsam_pear_k, PJiang, 小白兔大師們請急救: 職業綠卡打廣告時的學曆和工作經驗要求

公司在給我打廣告時,是不是得顧及將來同樣職位?就是說,現在給我寫的要求 (主要是學曆和工作經驗) 基本上給將來同樣職位的廣告都定形了?這是律師說的。所以公司現在極其謹慎。

我現在有美國碩士學曆及三年經驗 (進現在公司前的經驗),所以想讓公司在打廣告時用 “學士+5年或者碩士加3年”,以便用 EB2。公司不是很懂,但願意讓我盡早拿到綠卡,所以去找各個招我同級職位的頭頭統一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量度,並且願意在職稱上靈活。大家覺得“ 學士+5年或者碩士加2年” 比較好。

然後公司就去詢問律師。律師說廣告上要麽說 “學士+5年或者碩士“ 或者 “學士+7年或者碩士加2年“。即,碩士必須抵"學士+5"年。是這樣嗎?

如果是這樣就糟了 -- 因為公司覺得律師說的兩種方案都不合適。“學士+5年或者碩士“ 讓他們對沒有任何經驗的碩士不放心;而 “學士+7年” 又把我這職位的要求弄得太高了,將來很難找人。因為大多數會是學士加些工作經驗。所以,公司現在打算做的是 “學士+2年”,不提碩士。那我就得走 EB3 了。慘!

請指教!如果我們的律師錯了,請給個官方的解釋,我好趕快找公司說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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