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此文是要跟大家分享我的經曆,希望大家知道在美國改了名字後,如何合法化。未雨綢繆,總比臨時慌亂要好。
美西遊子,看到你在網上幫助大家答疑,我很佩服。我佩服所有無私助人的人,小白兔,皮匠,二分錢,射線,sdfsdfsdff, 等等,他們都應該受到感謝。
我從這個論壇受益不小,因此想回饋,寫出我的經驗和教訓,希望後人得益。除了合法改名,我對EB1和NIW的推薦信也有一些心得,包括怎樣聯係不太熟悉的推薦人和推薦信的側重點,正在醞釀中。希望發表後有人可以借鑒,而不是覺得我是庸人自擾。嗬嗬。
謝謝美西遊子。祝賀你全家綠了!我寫此文
所有跟帖:
• 謝謝言誇, 慚愧,慚愧。 希望能幫到大家,回複:謝謝美西遊子。祝賀你全家綠了!我寫此文 -美西遊子- ♀ (18 bytes) () 04/15/2008 postreply 10:16:16
• 在填表的時候不填法定名字,當然是自找麻煩了 -L1- ♂ (152 bytes) () 04/15/2008 postreply 23: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