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多年。140 已批,485去年10月遞,同時申請AP和EAD.可EAD一直沒用。我的身份是H1B.幾年前與前妻美國離婚,今年春節回國再婚,並直接以AP回美。我們是經親友介紹,了解近一年才結婚。現妻與繼女三月簽證遭拒。4月妻單人再簽H4,又遭據,仍是214B.
不是說H4 可以有due intent? 是不是簽證太快了?有沒有H4簽證次數與間隔時間限製?
是不是我得回去攜簽?是不是我要出境到墨西哥"激活"我的H1簽證?
是不是簽證官不清楚我的身份,AOS或H1B?該簽證官反複詢問我的綠卡拿到沒有。
萬分感謝各位大俠出手相助。
老婆H4 visa 兩次被據,請Pjiang 及各位高手相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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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VO的上級寫信告發.
-fixanyc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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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8 postreply
2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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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老婆H4 visa 兩次被據,請Pjiang 及各位高手相救
-H-1B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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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8 postreply
21: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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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老婆H4 visa 兩次被據,請Pjiang 及各位高手相救
-bluesky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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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8 postreply
2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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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上麵的回貼都根本沒有說到點子上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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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8 postreply
1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