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種情況不屬於family sponsor,後者特指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配偶

而且對方拿到公民和永久居民是在和你結婚之前,你的案件類別是職業移民家屬的跟隨移民,所以在處理進度上,你應該適用你配偶的職業移民排期。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