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種情況不屬於family sponsor,後者特指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配偶
來源:
xiaobaitu
於
2008-02-12 1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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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方拿到公民和永久居民是在和你結婚之前,你的案件類別是職業移民家屬的跟隨移民,所以在處理進度上,你應該適用你配偶的職業移民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