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老師等各位大俠,140&485 pending>180天,換公司的sponsor問題

EB2,perm, 140&485 pending>180天,換公司,相同職位。原公司律師說通常都不會revoke 140(大公司,每年給很多外籍員工申請綠卡),公司雇傭給辦綠卡的律師也有經驗(辦了很多case),當初遞交140&485前要了很多材料才遞的,估計RFE的機會很小。新公司也是大公司,比原公司小,也給員工辦綠卡。

請問140還沒批,可以 portable嗎?

必須要新公司出繼續sponsor的證明,綠卡才能辦下去嗎?這樣是否140的申請就從原公司port 到新公司了?是否會拖延140批準的時間?如果有140的RFE會寄給新公司?換公司是否容易收到140或485的RFE?

如果原公司不revoke 140,也沒有RFE,離開公司了140還有批準的可能嗎?如果隻請新公司transfer H1B,不去信表示願意繼續sponsor,行嗎?這樣是否140還會在原公司名下被批準?還是必須請原公司去信表示願意繼續sponsor,140才能批?

應該選擇由新公司出繼續sponsor的證明還是靠老公司不會revoke 140來獲得140的批準呢?哪個更可靠?更快?

Confused的地方很多,請指點迷津。Thanks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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