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再論綠卡事務:談在美華人都知道的公開秘密
居然有網友說如果綠卡失效要走完法定程序才算,如此坐移民監的人豈非白癡?其實問這種問題的人,本身的思慮就不太成熟,可能也是為了護馬而失去理智,也因為身在法治人權不成熟的台灣,因此無法了解美國法治與人權的運作情形,台灣因為選舉狂熱而失去理智的人又何止這些網友?其實也不足為奇了。
不過既然有網友提出質疑,本人隻好再來免費指導一番。其實對於綠卡一事,隻要頭腦夠清楚,並不是多複雜的事,隻是因為有太多人為了護馬,將「違規」與「失效」亂搞一通,當然這也是馬陣營現在打的迷糊仗;不過這招看來有效,因為迷糊的人實在太多,在此問這種問題的網友就是最好例證。
會去坐移民監的人,一定是為能夠順利的拿到美國護照,不希望中間有任何阻礙,因此對於綠卡的「規定」完全遵守;因為如果有「違規」記錄,以後申請護照想成為美國公民可能會出問題。但這不表示對綠卡「違規」,綠卡就會失效。綠卡根本沒有所謂什麽「自動失效」這回事,因為綠卡的效力,必須經過法院的裁定,這就是法治國家的做法。
當然,你如果「違規」又提不出正當理由,最後上法院一定敗訴,因此就有人誤以為「違規」會「自動失效」,這根本就是似是而非,不分細微混亂的說法。因為你隻要能進得了美國,就算你對綠卡「違規」,你進美國之後一樣可以持綠卡正當的找工作,既然如此,何來什麽「自動失效」?要進入美國,誰說一定要從機場海關?不信可以去問問美國那麽多外籍移民,多少人在對綠卡「違規」之後,是從美國與加拿大長達數千公裏沒電腦設備的小關卡或由五大湖或根本偷渡入境?其實這早已是許多華人多年來所用的方法,隻不過有些人井底之蛙大驚小怪而已。
隻要你進美國之後,誰知道你綠卡「違規」?因此當然可以繼續使用綠卡在美國找工作及生活,既然如此,何來「失效」?差別隻在有人乖乖守規矩,有人不乖違規而已,不過違規跟失效實際天差地遠,混為一談根本就是胡扯罷了。
其次,綠卡表示你有「居留權」,記得啊,對美國來說是一種居留的「權利」,美國人認為發綠卡給你,是給你一種權利,並非義務,義務是你必須開始報稅,居留的規定是保障你的權利,繳稅才是義務,如果連這都搞不懂,除了搞笑還有其它嗎?美國移民局發綠卡給你,不可能認為你是坐什麽「移民監」,難道美國移民局認為外國人居留自己的國家是坐監嗎?隻是因很多人不是真心移民美國,所以無法滿足綠卡居留的規定,才戲稱什麽「移民監」。不過居然真有人把根本是戲稱的「移民監」當成一回事,還若有其事的說是什麽「義務」?這種積非成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除了顯示自己的無知,還有其它效果嗎?
而對綠卡「違規」,上法院一定就會敗訴嗎?我前一篇已經說過,隻要提出正當的理由,綠卡一樣可以繼續保留,居留的權利一樣有效。例如生病出國就醫無法回美滿足居留規定,或被美國公司長期派駐國外……等等。綠卡合理「違規」的理由百百種,隻是美國移民局當然不告訴你而已。而最重要的,就是在一個講法治人權的國家如美國,如果沒有走完法定程序,或是你簽下法律文件聲明放棄之前,沒有人能剝奪你擁有的「權利」,這就是成熟民主國家與台灣的最大差別。
有網友說,如果對綠卡違規,美國移民局可以主動撤銷綠卡,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因為移民局可以提出撤銷,但你就算是外國人也可以要求打官司,隻看你要不要對綠卡爭到底而已。不爭是你放棄權利,跟什麽自動失效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網友故意混為一談,不?司馬昭之心罷了。很多華人在美國生活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其實隻是被美國主流社會認為無知而已。
最後套句胡誌強這兩天說過的話,真誠的建議網友「沒知識,可真的要多看電視」。大家新年快樂啊。
附:華府律師懷疑台美人間諜長期滲透美國移民局
中廣新聞劉芳播報 謝長廷掀起馬英九的綠卡事件,並且說,他接到不同管道的資料,甚至連綠卡的號碼都有,查證之後會公布。華府的移民律師今天表示,在正常情況下,除了當事人及其律師,或者記者以采訪?集資料為由,且經過長時間的申請索取,外界是無法從美國移民局獲取他人的私人檔案,否則就是不合法的行為。
總統大選之前,馬英九曾經持有綠卡一事被掀起成為話題。華府名律師張先正接受訪問時表示,在美國移民局的檔案裏,個人的綠卡資料是不公開的,除了當事人和當事人的律師,在正常情況下,外界無法取得,也就是沒有合法的管道供外界索取他人的綠卡資料。不過,在美國有一種情況就是記者以采訪和新聞自由為由,經過長時間的申請、審核程序,有可能獲得這樣的資料。
移民律師張先正說,因為馬英九是公眾人物,盡管綠卡是私事,若有記者經過長時間的申請,有可能獲得資料,但是一些涉及個人隱私部分仍會被移民局以黑筆塗掉。「台灣怎麽拿到的,我不知道,一般來講,應該是不太可能拿到在移民局裏的私人檔案。」
馬英九說,他在留美期間曾經申請過綠卡,但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放棄。張先正表示,就法律而言,申請到綠卡,一年以上不回美,綠卡就失效,除非申請回美證,但是回美證的期效也隻有兩年。張先正說,回台灣定居、工作,一年以上不回美,在法理上很容易斷定綠卡失效。
ZT再論綠卡事務:談在美華人都知道的公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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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有對有錯,在法律上取消綠卡確實是要經過法官聽證的程序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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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8 postreply
16: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