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樓上說的地址變更而引起轄區改變的,再交一份申請更不為過。
即使在隻有 NSC 一家收 I-140 時,不是有 Z 律師所稱他們一直是寄往 TSC 並且被接受了嗎?
I-485 可以交多份,I-129 還有人申請好幾個,這個 I-140 就這麽例外呀。
想這麽幹的同學記住了,把 I-140 的 Part 4 的 Item 6 填對了就行。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1&postID=6531#I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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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覺得的有點偷換概念,交多個485並不是說可以用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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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2008 postreply
08: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