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聯邦法院網站上發布的“Opinion"起什麽作用?

我的name check 已經pending 3年半。我去年自己在california central District遞交了Mandamus官司。但是法院指定給我的法官在去年5月否定過Mandamus案子,理由是FBI有全權決定name check的一切事宜,任何人或者法院都不能過問,因此取消了原告的案子。因此接我案子的US Attorney建議我延長讓FBI (被告)答複我的指控的時間, 這樣US Attorney就無需現在反駁我的指控,要求法官取消我的案子。他說根據這個法官過去的曆史,US Attorney一旦反駁我的指控,法官肯定會駁回我的案子,我馬上敗訴。US Attorney說在我延長讓FBI (被告)答複我的指控的時期,他會不斷催問FBI,也許可以把我的Name Check辦下來。但是我現在已經延長過兩次,共3個月,但是Name Check依然Pending. US Attorney還是建議我再此延期。他說這總比敗訴好。

我現在真的是非常絕望。這樣半死不活的吊著,看不到盡頭。現在特別請教各位老師幫助:
1)去年8月california central District網站上發表在“Opinion"欄目中發表一個讚成判決Mandamus案子的判決, 說FBI有決定Name Check的結果的權利,但是他們不能無限期拖延做出決定的時間。原告的Name Check拖延3年是不合理的,因此否決US Attorney 要求取消原告案子的申請,命令FBI與原告協商解決辦法。這個“Opinion"發表在去年8月份,我的法官在去年5月份否決Mandamus案子。 請問這個在8月california central District網站上發表的“Opinion"有什莫作用?它是否意味著別的法官在此之後都要照此判決同類案子?還是說它隻代表一個法官的意見,別的法官還可以依照個人的一件判決同類安子?
2)如果法官駁回我的案子,我還有什莫別的選擇,除了幹等以外。上訴是否有幫助?

在此現深表感謝各位。非常絕望,請幫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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