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小白兔,mytwocents 的大力幫助,也非常欣賞Pjiang, radiology, lyon, 等等的無私奉獻。經過長達四年半痛苦等待, 我們一家三口終於拿到了。盡管經過長時間的等待,當得知被批準之後還是有一點點興奮,一點點激動。拿到卡的當天去外邊吃了個飯以表喜悅之情。
在此向大家匯報一下申請情況及個人體會,本意是想對那些想開始申請或者已申請仍在苦苦等待的朋友有所幫助, 如有不妥不當不對之處, 敬請理解.
本人情況:
國內博士, 國內外專業雜誌文章四十多篇, 其中第一作者二十多篇。被 引用次數大概超過100次, 主編書三本。國內審過稿件。博士論文獲得科學院院長,幾個學會和其他會員,就那種交錢就可以的。 來美之前已在不入流大學獲得教授職位。
申請過程
2003年6月, 請律師甲申請EB1a;
2004年5 月, 收到補材料通知, 8月底交上;
12月底收到被拒通知, 然後準備申訴。
2005年1月底按時將申訴材料交到NSC。
4月材料被轉到DC。
2006年2 月申訴成功, 3 月報I-485, 5 月打指紋, 2007年3 月第二次打指紋。
2008年1 月10日被批準, 19日收到卡.
另外, 2005 年9月,趕在排期前請律師乙申請NIW, 2005 年12月收到補報材料通知, 後撤回因為EB1a被批準.
本人體會
1.申請準備越早越好,趕早不趕晚
如果你準備申請綠卡, 那麽應該是越早越好。 因為你不能控製VO的審批時間和FBI 的背景調查時間, 但是你可以控製你自己盡可能快的提出申請以備他們浪費你的時間。另外,根據我的觀察,移民申請是一波一波的。審批的時間和審批的難度有非常大的不同。以NSC為例子,現在大家都知道這個CENTER 又慢又不合理。可是在2002年140申請特別快, 特別容易,大概一兩個月就批準。一個實驗員可以申請OP or OR,兩片普通文章可以申請EB。那時, 我在準備材料, 沒有趕上。到2003 年NSC的140 的申請情況急轉直下,一下子變的特別嚴特別慢特別不合理。但是那時485申請批的還比較快,一般2 到 6 個月。到了2005年, 140 審批快了一點,合理了一點, 但是,485的背景調查要幾年了。所以說,提出申請越早越好,爭取趕上早班車。
2.關於申報一個還是兩個申請
在140 階段,你可以在不同的類型EB1a, EB1b, or NIW同時遞交兩個申請。好處是如果一個被拒另一個仍有被批準的可能,這樣你可以節省時間。尤其是有排期時,你可以提前申請485。問題是有的律師會多收錢, 並且,推薦信要雙份。有的人用推薦信原件申請一個,複印件申請另一個也獲得成功。但是不知是否具有普遍性。我的兩任律師堅持要用原件推薦信。除此之外,好像沒有什麽壞處。當然,申請費要叫雙份。
3.準備一個承受不合理的心
從你提出申請開始就要同時準備一個迎接不合理結果的心。就象你去使館簽證一樣,讓你過你就過,不讓你過就說你有移民傾向。 沒有任何可以抱怨的, 當然你可以私下抱怨,但不會有任何作用。給你幾個在我的申請過程中的和發生在我周圍朋友身上的例子。某位的申請在2003年被同時送到NSC AND VSC,當NSC 要求A VERY TOUGH RFE 時,VSC 已經批準了申請在沒有要任何補充材料。那時,VSC特別容易。同樣的才料, 完全不同的兩樣結果。關於文章引用, 當你被拒時,VO說引用次數不突出,不能夠將你與你的同行區別開,也就是說不能把你放在高的百分比裏;被批準時,他說有引用就是IMPACT。關於評審論文,當你被拒時,他說“such activities appear to fall within the realm of routine institutional practices worldwide.” 被批準時,他說 “We find that such evidence is adequate to satisfy this criterion…..”。他們甚至說那些寫推薦信的大牛“….whose own contributions have not been effectively distinguished (e. g., with comparable citation records or other documentation) from many other similarly extraordinary professionals at apex of their carriers (as is required to meet this regulatory criterion).” 而這些人有的是法國的兩院院士,有的是德國科學院的院長, 多數是美國的教授, 係主任. 有的發了近千篇文章。不過不要灰心,當你被拒時的理由越不合理,申訴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4.認真準備,奮力抗爭
雖然不合理的情況我們不能避免,但是當我們遇到時,要認真準備,奮力抗爭。在140階段,主要是補材料和申訴。而485階段,你可以寫信給總統夫人,議員,或者WOM. 當我的律師告訴我我的140 申請被拒時,我要求他幫我申訴,但是他不太願意。原因之一是他認為申訴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不願意花時間在這邊上麵。再者,我們的合同上沒有這一條。所以他說要申訴就加錢。無奈之下我隻好自己做了。盡管我的條件不是十分強,最後還是成功了。我周圍有三個申訴的,其中一個在NSC reopen時,就通過了,另外兩個到DC後成功了。所以說,任何情況下不要輕易放棄,申請不到最後一步不停止。
5.逐條準備材料,不包括沒用的東西
當你準備材料時,一定要對照要求一條一條準備,符合就是符合,不符合就是不符合,符合哪一條要充分論述,不符合就說不符合。在我的EB-1a申請過程中,有一些地方做的不妥可能造成了被拒的結果。分析如下:EB-1a有十條要求,其中第七和第十條不大適合我們這些做研究的人。也就是說符合 剩餘八條中的其中三條就有可能被批準。這八條中最有可能符合的是第五和第六條,因為你有文章發表,你的文章會被引用。然後在第一條,獲獎;第二條,會員;第三條,媒體報道;第四條,審稿;第八條,領導作用;和第九條,高工資中至少在找一條。當時我的情況符合第四,五, 六條。其他的有獎但不是國家級,是會員但不夠高,媒體報道了但不是大媒體, 第八第九條根本不沾邊。可是律師竟然在我的第一次材料中給我列出了十一條。除了上麵提到的,說我是教授也是一條,說我出版了幾本書也是一條,等等共計列出了十一條。當時我也不太懂,就那麽報上去了。等了一年要補充材料,補充材料上去後有等了半年被拒了。我想VO是生氣了, 一共才十條, 適用你的有八條,你這麽就滿足十一條呢?其結果是一條都不符合。我有四十多篇文章,十多封大牛的推薦信,最起碼應該符合第五第六條吧!他甚至說這些大牛都不符合。所以我覺得一定是VO生氣了。當我商量申訴時律師又給我要錢,我想就你那服務,那水平還要錢,幹脆我自己做好了。不過也是心裏沒底,不願意再去給他送錢了。隻有一個月時間,從新組織材料。好在老板非常好,給我時間去做,還幫我修改英語。第一條,科學院院長獎,盡管我描述了它是如何的難,獲獎人是如何地少,但是最後我說我不符合。第二條,很多會員材料 附上最後也說不符合。第三條,媒體報道,我說這個小媒體不能說符合這一條, 但是它至少說明了我還是比較突出的。重點論述了第四,五,六條。第八第九條直接說不符合。趕在最後一天寄走。 一年後被批準。在批準的信上,他們隻談了符合四五六三條,其他的根本就沒有提。所以我說逐條準備,不要談那些被有用的東西。我的背景調查時間超過兩年,不知道是否與這些東西如什麽院長獎了,什麽理事了,什麽報道了有關。
6.關於律師的作用
新手一定想找個律師可以理解,律師也確實可以幫這些對移民一無所知的人,就像我開始一樣。但是如果你的英語足夠好,條件足夠強,你完全可以自己做。因為我們還有移民論壇,還有像小白兔,皮匠這些熱心人的免費幫忙。開始我想請個律師到關鍵時候可以幫忙,他們畢竟見多識廣,至少比我們見得多,有經驗。其實關鍵時刻靠人不如靠自己。有時網上的幫助更可靠。有的律師在需要他申訴的時候,他隻知道要錢;有的律師甚至不知道轉換485申請從一個140 到另一個140必須是兩個140都被批準後方可。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第二個申請NIW在2005年9 月報上去後,於12月收到補材料通知。這一次是因為 “the documents have all been posted to your Alien record out of order, This mishap has made it difficult to locate your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significantly complicating the adjudication process. Therefore, some of the evidence requested below maybe have been submitted but cannot be readily found in your submission.” 抱怨是律師沒有把材料整理好,律師說是移民局的收發室把材料弄亂了。不管怎麽說,多麽倒黴又要補,沒有辦法那就補吧。就在把所有材料都準備齊全時,第一次申請的140申訴被批準了。問律師,是不是還要補材料?律師非常肯定地說不用。律師說隻要寫信給移民局要求他們把485申請聯到已經批準的140 就行了。當時我已經經常光顧移民論壇,已經有印象如果你要轉換你的485申請到另一個140 申請,這兩個140 必須都要批準方可。所以我又在網上發了帖子詢問,得到了小白兔和mytwocents的肯定回答。我又問律師,這次他更不客氣地說,網上的人是律師嗎?你是聽律師的還是聽網上的?我想既然花了錢還是聽他的吧,結果可想而知。NIW的140 撤回了,485 給拒了。你知道這時律師怎麽說?他竟然說移民局這次沒有按常規辦事。那個氣呀!我問他現在怎麽辦,他說你可以re-open, 但他不能保證一定可以成功。這時他建議我還不如再遞一分485申請, 因為當時我的優先日起應到了。最後不得不又多花了一千多刀重新遞交了485申請。至此我就沒有律師了。盡管我花了六千多刀兩次聘了律師,後麵的路隻有自己走了。
當然我相信絕大多數律師還是積極負責的。他們也有淵博的移民知識和良好的工作態度。如果你要聘用律師請認真選擇,還有,與律師簽合同時要考慮周到, 不要讓他鑽空子。
7.關於給總統夫人和議員寫信的作用
我在2006年3月重新遞上485申請後,5月打了指紋就沒有下文了。好在工作還穩定,也可以用AP回家看父母,已經做好了長期等待的準備。直到2007年六月給議員和總統夫人寫了信。10 月收到了FBI的回信,就是那種我們知道這個對你很重要但是國家安全更重要之類。我也沒有太在意,反正什麽不順的事都讓我碰上了,那就等吧,超過兩年我再WOM你。結果2008 年1 月就批了。我不清楚這些信是否有幫助對我的申請。在此我想說的是,485申請遞上一年後就可以而且如果可能一定要寫信給議員和總統夫人。其一對你自己的申請可能有幫助,其二對改變在背景檢查階段整個長時間的等待這種狀況有好處, 當然這是對後來人說的。我始終懷疑他們的說法,隻有1% 的申請的背景調查超過6個月, 你想,如果議員和總統夫人每一年收到幾萬封信催背景調查, 我想他們會重視的。
8.多上網, 多請教,多谘詢
如果你想申請移民,就一定要多上網多學習。網上有很多專家,他們又樂意回答你的問題。如果在你申請前半年就開始上網學習,你一定不會請律師的。我的失誤就是上網太遲了,開始時,什麽都不懂,隻好請律師,一切靠律師。第二次是因為排期,時間緊,又覺得不能再失敗了,就又找了個更無知的。從二次失敗後,才天天泡移民論壇,最後終於知道了個子醜寅卯。但是大把的銀子已經送人了。
最後,再一次感謝網上的專家們。也希望有更多的有這方麵知識人願意服務於大家。再一次聲明,這些隻是一些經曆和想法,如有不對之處,請專家指正。千萬不要誤導大家。
I have a dream…..願每一個人都能夢想成真。
Happy Martin Luther King Jr. Day
坎坷漫長的綠卡申請過程
所有跟帖:
• 真的是好事多磨。不過最終還是批了,恭喜!!! -cat&mouse- ♂ (0 bytes) () 01/21/2008 postreply 17:34:01
• 恭喜恭喜!! 很中肯的建議 -MPOS- ♂ (0 bytes) () 01/21/2008 postreply 17:42:46
• GXGX! Why do you withdraw your NIW 140? Some reason? -lklktg- ♂ (0 bytes) () 01/21/2008 postreply 20:25:11
• 回複:GXGX! Why do you withdraw your NIW 140? Some reason? -YIUYIU- ♂ (150 bytes) () 01/21/2008 postreply 20:50:01
• GXGX! Why do you withdraw your NIW 140? Some reason? -宋老師- ♂ (262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13:34:48
• 回複:GXGX! Why do you withdraw your NIW 140? Some reason? -YIUYIU- ♂ (531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17:11:40
• 回複:坎坷漫長的綠卡申請過程 -blackbird-MD- ♂ (57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08:57:18
• 回複:坎坷漫長的綠卡申請過程 -xiang72- ♂ (34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09:03:18
• 回複:坎坷漫長的綠卡申請過程 -filew- ♂ (567 bytes) () 01/22/2008 postreply 09: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