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對改變在背景檢查階段整個長時間的等待這種狀況有好處, 當然這是對後來人說的。我始終懷疑他們的說法,隻有1% 的申請的背景調查超過6個月, 你想,如果議員和總統夫人每一年收到幾萬封信催背景調查, 我想他們會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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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說得太好了,建議每一個卡在NAME CHECK的人都要經常給議員,總統,總統夫人,FBI, USCIS, DOJ, DOH 寫信。那些卡了一年以上的,一定要多寫幾次,要堅持寫,直到NAME CHECK CLEAR,不就是41C一封信嗎?如果幾十萬的受害人都寫幾封信,一年就得上百萬封吧,他們就得多重視一些吧。不給CLEAR,就用信煩死你。嗬嗬!